这是经济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刘爱明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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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我公司有关人员经人介绍与温岭太平金山电动工具厂(现已知是一个注册资金仅12万元、资不抵债的个体小厂)王勇签定轴承供货合同两份。到2月23日止,我公司共交轴承10.51万套,货款价值61。8652万元、王先后付过货款共23万元,尚欠货款38.8652万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王未能按合同要求将货款到位,甚至一拖再拖,这在目前三角债相当普遍的情况下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公司仍然按合同进行生产、交货,只是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数量逐月减少。但是在4月初。我们从温岭一个叫陈友春的轴承经销商那得知王勇将我们给他的轴承调换包装后以低于进货价全数售给了陈,并当即取得现金。之后我们多次发函和打电话与王勇联系,但均无回音。派专人去温岭也未见到王本人。据当地工商部门反映,前几年王勇因管理不善陪了本,现负债严重。金山电动工具厂虽有注册,但已有两年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了。上诉情况我们曾到有关方面反映过,有人说这够不上经济诈骗,属经济纠纷。我们该怎么办?

会员 浙江嘉兴兴业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兴业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你们说有充分证据,我们认为王勇等人构成了诈骗罪,其表现形式是“合同欺诈”,即以合法的合同作掩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实际履行、全面履行等原则。在实践中,有的合同当事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破坏了市场秩序,对这些人必须绳之以法。
王勇等人以高价买低价卖,然后逃避债务,一走了之的行为,表明了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是当前某些违法分子进行合同欺骗的一种主要形式。你们可以将所掌握的证据提供给公安部门,通过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将诈骗分子抓获归案,以追回赃款赃物,挽回企业的损失。